德經〇五 夕議毋強:
天下①之所惡(wù)②,唯孤、寡、不𥞤(gǔ),而王公以自名『也』。勿或③𢿃(sǔn)④之而益,〔或〕益之而𢿃。
故人之所教,夕議而教(jiāo)人⑤。故強良者不得死⑥,我將以爲學父⑦。
经文释义:
普天之下令众人都讨厌和憎恨的名称,只有“孤”、“寡”、“不𥞤”,但王公们却用它们来称呼自己。不要以此认为有所“失”然后就一定会有所“得”,或者有所“得”然后就一定会有所“失”。
所以前人教授自己的知识,需要经过自己的消化吸收转化才能再教授给他人。因此如果站在自己的视角下就算把自己认为好的强加给他人也未必能得到好的结果,我将以此为鉴镜作为治学施教的根本。
字词注释:
①天下: 普天之下。是没有地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的。是对世界另一个角度的称谓,等同于“道”,但它侧重于表达世界是一个整体,是所有众生万事万物所组成的一个整体。故而有时也用于指代所有众生万事万物的这一集合。德经第十七章就讲到了具体的天下观。如果以人自身作为认识和改变世界的基点,身,家,乡,邦,天下,这个就是一个人视角逐渐打开最终能够使自己的意识和视角能够开放包容而没有局限的完整阶段和过程。↩
②惡(wù): 讨厌,憎恨。↩
③勿或: 勿:不要,不可以。或:有。勿或:不要有…的想法,不要认为…。只有帛书甲本使用“勿或”。帛书乙本缺失。严遵本没有这两个字。其他版本都均为“物或”,并且前面还有一个“故”字。可以看出严遵本还基本保留了原貌,其他版本在意思上已经和原本有很大的改变。原本意思为透过前面的现象看到不一样的本质,进而能和后面的一句“人之所教,夕议而教人”形成照应。而如果是“故物或”却把这一句变成了前一句的推论或解释。因而就和后面的文字失去了关联。帛书甲本除了此处的“勿或”,还有多处和其他版本同样使用“物或”:道经第二十二章和第三十一章“物或惡之”;道经第二十九章“物或行或隨”,都可以解释为事物或许。而唯有此处帛书甲本使用“勿或”,乙本缺失。在此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原文应为“勿或”而非“物或”。↩
④𢿃(sǔn): 减少,失去。帛书甲本使用文字为左边一个“員”右边一个反文“攵”,现在已经没有对应的文字。帛书乙本使用“云”。其他版本均直接使用“損”。其实世界从根本上说就是在不断的运动和变化,并且只有针对具体的事物而言才会有所谓的得与失。并且从外界有所得的同时就会有所失,也可以说任何事物和相对于此事物的外在都是对称的。“有”和“无”是对称的,得和失是同时发生的,只是一个具体变化的两面而已。帛书甲本通过一个“攵”来表达此意。而帛书乙本也是在描述这样一种卷曲自归的运动形式和状态。而现在大多通行本中的“損”字已经没有了这种自归的意味,已经把得和失分离为对立的两面。因而就会有我当前的失就会导致之后的得,或者相反。而这种趋求正是老子要揭露并予以批判的。因为所有的得或者失都只是相对于自我个体和外在的世界的一个交互的过程,至于是会导致自我个体获得更优的平衡还是失去平衡才是真正对个体真正有影响的。而在不同的视角下就会导致不一样的结果。只有真正站在超越个体得失的视角下才能真正使自己顺合于世界而获得内外和自身的和谐与平衡。↩
⑤夕議而教(jiāo)人: 夕:半个月亮的形象。和月亮的“月”是同一个字。原指代傍晚、黄昏。引申指夜晚,和白天相对。議:讨论、商量、抉择。夕議而教人:消化吸收转化再教授给他人。任何从他人那获得的是利,但要再给到别人就需要经过一个自我消化吸收为可以用的能力。然后需要再转化为别人可以认识到的,这才是一个完整的传承过程。因此老子在道经第十一章说:“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并且老子在德经第十一章还会说到“为学者日益,闻道者日损”,这同样是在描述这个意识和视角的传承过程。夕是和阳相对的,从他人那获得的学习是一个不断的收获的过程,但这并不能真正成为自己的能力也并不能加以运用,所以只能称之为知识。这一过程就可说是阳性增益的过程,但同时也就意味着你会相对失去自我的平衡。然后需要经过一个消化吸收的阴性的过程,才能真正转化为自己的能力才能加以运用。而“夕”不光是从时间上的傍晚体现出这一点,而且在其阴性消融转化的属性上同样体现出这一点。因为任何两个不同个体的视角和意识都是不相同的,因此如果要真正有效的把自己能够运用自如的能力教授给他人,首先必须要尽量包容对方的视角去看到别人然后才能点化别人,并且别人接受到的仍然只是一个知识,要真正能够成为对方的能力或技能仍然需要经过对方的一个消化吸收的过程。但是这个过程是有越接近于化去自我的视角而能用自己的视角去包容对方,才能越好的把自己的能力传授给他人。此句帛书甲本完整,帛书乙本缺失,汉竹简本作“亦我而教人”,傅奕古本作“亦我之所以教人”,而其他版本基本都为“亦我教之”或“我亦教之”,意思基本一致,都已经没有了这样一个批判继承,吸收转化的过程了。变成了知识或者说是传承的“奴隶”。↩
⑥強良者不得死: 強:使用强力、强迫。良:善,认为好。強良:以自己认为的好强迫他人接受或认同,从学习和技能传授的角度就是在自我的视角下把自己的经验或知识勉强传授给他人。死:结果。不得死:得不到好的结果。帛书甲本完整,帛书乙本缺失,其他版本除汉竹简本之外均为“強梁者不得其死”,汉竹简本虽没有“其”,意思和其他版本类同。这一句是紧接上一句对教和学的延展。在说明站在自我的视角下强迫他人接受或学习是不会有好的结果的,以突出这个“夕议而教人”的过程的重要性,并且引导到最后一句“我将以为学父”。但是现在大多数版本作“強梁”,而解释大多为自逞强暴等,独立解释是可以解释通的,但和前后的语句基本上就找不到任何的联系。↩
⑦學父: 父:根本、根源。學父:治学施教的根本。帛书甲本、汉竹简本和傅奕古本使用“學父”。帛书乙本缺失,其他版本都使用“教父”。可以看出一个重于学习的根本,一个重于教授的根本。但学一定是教的根本,没有学,不能化,就不可能教。如果一味的教就会是“强良者”,就不会有好的结果。由此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学习最根本在于“夕议”的过程,也就是转化消化吸收的过程,这个过程才是学习的根本,最终在于化去自我个体的视角而能够更加包容和谐和平衡。如果真正能做到这个程度,教只是一个自然流露的过程,而最终能达到言统于行,自行不言而能教的程度。↩
勘校來源:
天下之所惡(wù),唯孤、寡、不𥞤(gǔ),而王公以自名『也』〈王〉。勿或𢿃(sǔn)之{而益,〔或〕〈王〉益}〈嚴〉之而𢿃。
故人{之所}〈王〉教,夕議而教(jiāo)人。故強良者不得死,我{將}〈乙〉以爲學父。
版本賞析:
帛書甲本:天下之所惡唯孤寡不𥞤而王公以自名也勿或𢿃之囗囗囗之而𢿃故人囗囗教夕議而教人故強良者不得死我囗以爲學父
帛書乙本:人之所亞唯孤寡不𥞤而王公以自囗囗囗囗囗囗囗云﹦之而益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吾將以囗囗父
王弼本: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爲稱。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強梁者不得其死,吾將以爲教父。(5)
漢竹簡本: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自命也是故物或損而益或益而損人之所教亦我而教人故強粱者不得死吾將以爲學父
嚴遵本: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名稱。損之而益,益之而損。人之所教,亦我教之。強梁者不得其死,吾將以爲教父。(4)
河上公本:《道化》: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轂〕,而王公以爲稱。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強梁者不得其死,吾將以爲教父。(5)
傅奕古本:人之所惡,惟孤、寡、不穀,而王侯以自稱也。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人之所以教我,亦我之所以教人。彊梁者不得其死,吾將以爲學父。(5)
黃元吉本:《損之而益》: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爲稱。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強梁者不得其死。”吾將以爲教父。(5)